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以便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EdxYkiYX3-ODiGFI2dj5Q,提取码:8e37)。纸质报告书请向建设单位联系查阅。
单位名称: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电厂
地区邮编:514781
联 系 人:廖工
电 话:0753-2828808
传 真:0753-2838809
电子邮箱:bangongshi@baodian.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的50km×50km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EdxYkiYX3-ODiGFI2dj5Q,提取码:8e3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2年12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