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年7月16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梅县荷树园电厂四期(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工程
2、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
3、建设内容: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二次循环冷却;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新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不新建贮灰场。
4、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三期工程,一期装机2×135MW、二期装机2×300MW、三期装机2×300MW,分别于2005年、2008年、2012年投产,2019年8月6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验收;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硝、废污水处理设施;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电厂
3、地区邮编:514781
4、联 系 人:廖工
5、电 话:0753-2828808
6、传 真:0753-2838809
7、电子邮箱:bangongshi@baodian.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
3、地区邮编:1001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期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有任何的意见及建议,在本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附件: